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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更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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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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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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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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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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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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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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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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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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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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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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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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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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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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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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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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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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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的延长审批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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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依法需要听证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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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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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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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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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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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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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取得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被审批人擅自停业、歇业的行为,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对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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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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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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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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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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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许可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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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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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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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对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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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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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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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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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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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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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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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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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擅自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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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取得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的被审批人擅自停业、歇业的行为,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于检举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对成品油仓储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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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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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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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当场受理的,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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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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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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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成品油仓储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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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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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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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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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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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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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向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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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成品油仓储经营的许可(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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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成品油仓储经营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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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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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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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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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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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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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依法需要听证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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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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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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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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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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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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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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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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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擅自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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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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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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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的被审批人擅自停业、歇业的行为,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不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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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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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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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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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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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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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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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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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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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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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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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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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接收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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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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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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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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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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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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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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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初审不予通过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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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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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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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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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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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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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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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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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向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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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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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许可(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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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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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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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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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对成品油批发经营的许可(初审)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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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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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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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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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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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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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办事指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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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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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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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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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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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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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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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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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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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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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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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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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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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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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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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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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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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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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将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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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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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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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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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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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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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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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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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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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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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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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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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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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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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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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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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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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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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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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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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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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擅自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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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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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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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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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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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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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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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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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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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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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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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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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接收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许可初审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初审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许可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依法需要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实施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当场受理的,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对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生产的许可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
|||
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当场受理或者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者行政审批决定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含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实施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材料存在文字、计算等错误,当场更正且不影响实质内容的,未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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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受理后,或者申请人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要求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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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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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向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许可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对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中,发现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中,发现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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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将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
|||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时,发现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时,发现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
|||
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的初审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时,发现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查批准的延长审查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于检举违法从事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履行职务
|
警告、记过
|
|||
实施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批后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实施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对使用二类监控化学品的审查批准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设立的许可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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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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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擅自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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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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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当场受理,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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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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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设立、改扩建的许可(初审)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未当即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时,发现提出的申请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未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未告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未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
|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擅自收费的
|
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当场受理或者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未当场出具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或者行政审批决定书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接收或告知补正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未与行政机关对外公示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办事指南内容相一致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行政机关接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许可申请后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行政机关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为由,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申请人现场咨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咨询人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不出具有效书面凭证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行政机关未明确可以当场一次告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人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事项范围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
|||
不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通报批评、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二
|
行政
处罚
|
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擅自改变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违反法定的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的??畹?/span>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行政机关将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安全测评机构违反公共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管理规定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属于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部分)
|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
|
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的
|
|||||
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违规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
|
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煤炭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
|
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的???、违法所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未经批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生产农药或者未按照批准文件规定擅自生产农药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
|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
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的???、违法所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供电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
|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的
|
|||||
执法人员在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
|
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
|
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行政机关在对扰乱用电秩序的处罚中,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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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
|
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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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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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在对电力企业未按时提供安全施工建议或未按要求派员到现场实施安全监护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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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
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记大过
|
|||
行政机关在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行政机关在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属于市经济信息化委职责部分)
|
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存储管理规定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
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行政机关在对违规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中,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经营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
|
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
|
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
|
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
|
||
擅自改变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
违反法定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程序的
|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的
|
|||||
行政机关自行收缴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的??畹?/span>
|
|||||
行政机关将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的??罱亓?、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执法人员在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罹菸河械?/span>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行政机关在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中,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承担赔偿损失、警告、记过
|
|||
执法人员在对企业、事业单位未依照规定办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或发生损毁、报废、灭失或者权属变更未及时报告的处罚中,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三
|
行政
强制
|
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span>
|
实施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实施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改变处罚对象、条件、方式的
|
|||||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畹男姓恐菩形?/span>
|
|||||
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畹?/span>
|
|||||
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电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畹?/span>
|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对逾期不履行市经济信息化委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加处??畹男姓恐迫ㄎノ换蛘吒鋈四比±娴?/span>
|
|||||
四
|
行政
确认
|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认定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认定职责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改正
|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职责的
|
履行职务
|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改正
|
||
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实施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擅自收费或者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的
|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在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中,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在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
|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的
|
履行责任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申请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实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的备案擅自收费或者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的
|
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返还权益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的编制
|
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的编制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
|
||
船舶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确定
|
船舶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确定中要求他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船舶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确定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五
|
行政
检查
|
新建公共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的审核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新建公共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的审核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未对新建公共信息系统安全设计方案的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公共信息系统的安全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重点网站的监督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点网站的监督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重点网站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重点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执行的监督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点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执行的监督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改正
|
||
未对重点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执行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互联网安全接入的监督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互联网安全接入的监督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互联网安全接入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受工信部委托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无合法依据实施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或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内容超出规定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在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情况的检查
|
对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情况的检查内容超出规定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对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情况的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无合法依据实施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或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内容超出规定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在电力行业技术监督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对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的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在电力负荷控制实用化考核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军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军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职责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未对军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无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
无合法依据实施军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或军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内容超出规定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在军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
不依法履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
||
不按照规定处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活动投诉
|
履行职务
|
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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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工艺装备、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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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工艺装备、机电设备(产品)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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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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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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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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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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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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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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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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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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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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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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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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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行政奖励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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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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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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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奖励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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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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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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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心团队的专项奖励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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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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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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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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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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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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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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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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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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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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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行政奖励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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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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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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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奖励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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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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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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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设计人员的专项奖励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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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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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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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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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中,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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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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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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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中,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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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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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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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中,行政奖励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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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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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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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中,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或办理该行政奖励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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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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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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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节能减排专项奖励初审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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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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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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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虻慕崩?,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予以受理,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奖励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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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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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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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虻慕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奖励申请不予受理,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奖励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奖励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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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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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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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书面说明不受理?;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虻男姓崩昵牖蛘卟挥璞;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蛐姓崩睦碛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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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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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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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虻男姓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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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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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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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さ缌ι枋┖臀び玫缰刃虻慕崩环瞎娑ǔ绦虻?/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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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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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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